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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林业局“线上+线下”相结合开展“四个一”《湿地保护法》系列宣传活动

发布日期:2022-07-05 18:28 信息来源:威海市林业局  作者:戚俊杰  浏览次数:  字号:[ ]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》(以下简称《湿地保护法》)是我国首部专门保护湿地的法律,于6月1日正式施行。为宣传贯彻好《湿地保护法》,威海市启动“湿地法宣传月”活动,通过“线上+线下”方式开展了“一次专题培训、一次主题学习、一次集中宣传推介、一系列主题活动”的“四个一”系列宣传活动。

一是线上专题培训。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统一要求,集中开展了一次专题培训,组织全市200多名工作人员参加《湿地保护法》专题线上培训视频会议。全市各级多次组织开展多形式的专题培训学习,树牢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,普及湿地保护法律知识。通过培训,充分认识到《湿地保护法》从维护湿地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,将科学保护湿地的理念和有益做法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,对湿地资源管理、湿地保护利用、湿地修复、监督检查以及法律责任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,对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、综合保护湿地生态系统、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。

二是线下主题学习。为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,将《湿地保护法》列入年度法律学习计划,在全市林业系统内开展一次线下主题宣讲活动,进一步解读《湿地保护法》。《湿地保护法》的7章65条,是立足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保护修复,是湿地保护领域具有重大意义的里程碑,标志着我国湿地保护工作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的新阶段。

三是线上集中宣传推介。6月份以来紧扣“以法护湿,守护地球之肾”主题,线上开展了2022湿地法宣传月有奖竞答活动,目前已推出7期,近万人参与,其中中奖350人。结合有奖竞答活动,每周集中推出一个湿地公园进行网上宣传推介。

四是“线上+线下”组织一系列宣传活动。线上林业单位通过微信公众号、网站、报纸、抖音短视频等媒体发布主题宣传图文20余篇,转发相关文章视频100余次;线下组织各区市在湿地公园、广场、农村大集发放宣传单9次,设置湿地公园宣传展板20余个、悬挂横幅20余个、发放宣传手册4800余份等。进一步加强与群众的互动沟通,营造全民参与,共同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。通过本次湿地护宣传月活动,加深了广大群众对湿地多功能效益以及重要的生态价值的了解,提升了社会湿地保护意识,激发了广大群众参与湿地保护修复自觉性,增强了社会各界投入生物多样性保护积极性,为推动湿地保护工作营造良好氛围。

《湿地保护法》确立了“保护优先、严格管理、系统治理、科学修复、合理利用”的原则,建立了覆盖全面、体系协调、功能完备的湿地保护法律制度,引领我国湿地保护工作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。近年来,威海市遵循湿地保护原则,采取强有力措施保护湿地,将湿地保护纳入到《威海市林长制考核评价指标》体系中。生态区位重要、湿地资源丰富等区域抢救性地建立了湿地公园,已建有威海市五垒岛湾国家湿地公园和荣成八河港等7处省级以上湿地公园。下一步市林业部门将湿地宣传主动进校园、进社区、进乡村等方式,向广大中小学生和群众普及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,传播湿地文化,积极展示的湿地资源特色和湿地保护成效,提高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