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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禁携带火种进山!环翠区进入森林防火重点期

发布日期:2019-12-10 15:44 信息来源:HI威海  作者:威海市林业局  浏览次数:  字号:[ ]

森林防火期为哪些时间段?野外火源管控区包括哪些范围?管控区内哪些行为被禁止?12月9日,市林业局工作人员根据《威海市环翠区森林防火野外火源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给出了明确答复。  《办法》规定,环翠区全年实行森林防火野外火源管控。其中,每年10月1日至次年的2月14日为森林防火重点期,2月15日至6月30日为森林防火戒严期,其他时期为一般森林防火期。环翠区辖区森林内和距离森林边缘500米范围内,为森林防火野外火源管控区。主要包括环翠区辖区所有森林,含公益林和商品林;位于森林内和管控区范围内的建筑物、构筑物、农田、渔业生产管理设施、施工工地、墓地、采石场、景点、遗址等场所;穿越、濒临森林和位于管控区范围内的各种道路(包括森林防火通道、市政道路、环海环山公路、桥梁、隧道)及相关的停车休憩区、观景台、驿站等辅助服务场所;其他与森林交叉或濒临等区域。  市林业局工作人员表示,森林防火期内,除森林防火机构批准的计划用火外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森林内和距离森林边缘500米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:烧荒、焚烧农作物及渔业生产废弃物料、焚烧生活垃圾等;燃放烟花爆竹、吸烟(含扔未熄灭烟蒂)、野炊、祭祀用火;投放空中移动火源;实施开山爆破、电气焊接、切割等工程用火及其他容易引发爆燃等作业行为;携带打火机、火柴、电子打火器、炊具等打火器具和可燃油、可燃气体、低燃点化学品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;其他容易引发森林火灾或严重威胁森林防火安全的野外用火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