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业普法宣传教育服务指南
一、事项名称
林业普法宣传教育。
二、办理依据
《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<2016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>的通知》(普法办〔2016〕2号)第四条:“……按照‘谁主管谁负责’的原则,推动各行业、各单位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,开展法治宣传教育。”
三、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威海市林业局(威海市统一路角山巷8号)。
四、办理条件
夲事项为主动服务,无特定办理条件。
五、申请材料
夲事项为主动服务,无特定申请材料。
六、基本流程
(一)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宣传方式。
(二)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宣传地点。
七、收费依据及标准
不收费。
八、办理时限
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。
九、办理时间
正常工作日8点30分—11点30分 下午13点30分—17点30分
十 、咨询方式
(一)现场咨询:威海市林业局(威海市统一路角山巷8号)。
(二)电话咨询:0631-5231115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