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森林、林木和林地登记发证制度是如何规定的

发布日期:2016-11-30 17:57 信息来源:未知  作者:威海市林业局  浏览次数:  字号:[ ]

    《森林法实施条例》明确指出:国家依法实行森林、林木和林地登记发证制度。依法登记的森林、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、 使用权受法律保护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。 单位和个人所有的林木,所有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, 由该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,核发证书,确认林木所有权。 使用集体所有的森林、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和个人,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 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,由该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,核发证书,确认森林、林木和林地 的使用权。